根据《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仙桃市申报2022年表彰项目的复函》(鄂评组函〔2022〕14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仙桃市按规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按照推荐、资格审查、初步筛选、征求意见、复审等程序,确定20家先进集体、50名先进个人作为拟表彰对象。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营商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市“四大家”主体办公楼2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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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
附件:
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1.镇、街道、场、区(5个)
长埫口镇、彭场镇、张沟镇、干河街道、杜湖街道
2.市直部门(15个)
市法院、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市城发投集团公司、农业发展银行仙桃市支行
二、先进个人(50名)
1.镇、街道、场、区(15名)
刘 晶 郑场镇人大副主席
谢松祥 剅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立文 胡场镇建堤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雷 涛 长埫口镇人大副主席
于敬伟 西流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董拥军 沙湖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鸿俊 市公安局杨林尾水陆派出所所长
鲁 玉 张沟镇副镇长
杨 洋 郭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龚 磊 沔城回族镇党委副书记
邓 康 陈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危文舫 龙华山街道工委副主任
陈文杰 杜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钟 国 排湖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毛仁仲 仙桃高新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2.市级单位(35名)
周晨啸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郑 娜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科长
潘 登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李明明 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负责人
闵 晶 市委督查办综合科科长
刘亚杰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黄 科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陈 月 市金融办金融监管科科长
刘 明 市政协经济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崔 佳 市档案馆征集鉴定科科长
张 倩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
李建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周 轶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李国才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 静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
胡光前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潇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会计师)
向 静 市人社局工会主席
吴 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 举 市住建局审批科副科长
张 俊 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科科长
周 维 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黄先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锐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志祥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卫华 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科科长
王 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谢 明 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潘 芳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管理科科长
彭 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营商办负责人
刘 凯 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所副所长
毛 洁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业技科科长
樊国伟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苏 敏 市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左涛勇 市自来水公司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