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出差办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调查发现,某公司以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为由,每月扣罚员工将近一半的工资,有的月份员工到手的工资不足一千元,远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究其原因,是因为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公司主动裁员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便采取扣罚工资方式,倒逼员工离职。劳动争议仲裁委支持员工仲裁请求,裁决企业按合同约定补发员工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仲裁委这样裁决,是纵容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其实不然,单位规章制度有合法违法之分,有有效无效之别。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规章制度,无效的规章制度,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比如,有的单位规定,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可给予罚款处罚。这样的规定就是违法的无效规定,因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公司不具有罚款权。所以,仲裁委裁决公司补发员工工资,既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也是维护法律权威。
劳动争议反映的是劳资关系,劳资关系的好坏,关系生产秩序、社会安定及国家安全。孙中山先生说,人类社会之所以有进化,是由于大多数人的利益相调和,而不是有冲突。劳资关系重在合作、和谐、协调。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位于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的德胜(苏州)洋楼有限公司重合作、重和谐、重协调,劳资关系十分融洽。在员工吃饭问题上,该公司宁肯食堂亏本,也不亏待员工。员工要去工地施工,负责人第一时间去考察当地最好的菜市场,要求所有员工都在公司食堂就餐。食堂所有的菜品除仔细清洗外,还必须用清水浸泡4小时以上;所有采购的鱼类,必须是深水鱼和水质干净的淡水鱼;工人喝的水也是公司统一配备的优质品牌水。公司负责人说:“我们虽然服务的是农民工,但他们是公司员工,是公司利益的创造者,没有他们,就没有公司的发展。”在德胜公司,上至公司高层,下至食堂工作人员,都将员工的食物安全和营养放在第一位。公司成立27年来,竟无一个员工患癌和其他重症疾病。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也深受员工的称赞。到目前为止,该公司还没有出现过劳资纠纷,公司员工流失率几乎为零。这些仅仅只是德胜公司重视建立良好劳资关系的冰山一角,他们关心爱护员工是全方位、多层面的,他们以德胜管理规则为蓝本的《德胜员工守则》,被中国管理界称为企业管理的圣经。
企业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资关系的和谐是企业和谐的基础。尊重员工的社会属性,做到平等待人、真情感人、待遇留人、激励用人、培训育人、事业造就人,员工和企业一起成长,企业才会有更健康、更长远的发展。德胜是如此,华为亦如此,世界上一切成功的企业都莫不如此。相反,有的公司负责人以老板自居,对员工颐指气使,动辄板着面孔骂人、训人,有的还动手打员工,这样的企业留不住人,十有八九不会走得很远。无数事实表明,重合作、重和谐、重协调,建立良好劳资关系,才是企业长盛不衰的不二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