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交警部门连续破获了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起是上月底,一辆江苏籍载重货车在仙桃城区城南撞损了多节交通护栏,司机当场逃逸。后来经过交警部门侦查追踪,这名外地司机才过来投案,接受处理。另一起也是发生在上月底,一女士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被同向一辆由一男子所骑的电动车刮擦,女士当场倒地摔伤,男子驾车逃逸。后来,交警部门通过调看监控,走访蹲守,最终找到肇事男子,帮受伤女士讨回了公道。
在这两起事件中,我们不仅要看到个案的处理,更要深入剖析肇事逃逸者代表的共性心态,还有规则意识的缺失。在快节奏、高强度的现代生活中,每个人都面临着很大的精神压力,在驾驶途中发生意外情有可原。但是不能原谅的是发生事故后逃避责任,任性离开。这两起事故幸亏后果还不算太严重,如果是把人撞成重伤而逃逸,那可是良知泯灭,自己更会受到法律严惩。
第一起事故,驾驶人撞坏的是交通设施。众所周知,交通设施保障着驾驶人的通行安全,如果当事人选择立即报警,保险公司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而驾驶人选择肇事逃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这位外地驾驶人本想逃避责任,反倒承受了更大的损失。而第二起案例中,男子撞倒女人后逃逸,既没有担当精神,也没有同情心理,更是对社会公共秩序、交通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其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折射出不少人缺失文明交通理念、法律法规意识的尴尬现状。
面对此类事件,单纯的法律制裁虽必不可少,但长远来看,构建更加完善的交通文明体系才是根本。这既包括全社会形成合力,加大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制观念,也涉及深化驾驶人的道德教育,让“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成为更多交通出行者的自觉自愿行动。
上面的两起案例,站在法律的视角,确实会给予我们很多的警示:社会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集结力量、资源,交警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村组、社区、学校的联动,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交通法制教育,提升各个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此外,这也是对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一次警醒:在道路上,任何心存侥幸的轻率决定,都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唯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生命、公众利益,才能拥有幸福与平安。